跳到主要內容區
:::

國立臺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規劃架構圖(特教學程)

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身心障礙類組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總計至少應修40學分。(包含一般教育專業課程10學分;特殊教育共同專業課程10學分;特殊教育各類組專業課程-身心障礙組10學分;特殊教育各類組選修課程-身心障礙組10學分)

 

必修科目超修之學分數得列入選修科目學分數計算。

本校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應至國民小學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72小時之實地學習,並經本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