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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規劃架構圖(小教學程)

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總計至少應修43學分。
(包含教學基本學科課程
10學分;教育基礎課程4學分;教育方法課程10學分;教材教法與教學實習課程12學分及選修7學分)

 

必修科目超修之學分數得列入選修科目學分數計算。

本校師資生修習教育專業課程期間應至國民小學見習、試敎、實習、補救教學、課業輔導或服務學習至少72小時之實地學習,並經本校認定其內容符合教育專業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