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
1.申請條件:申請時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規定,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元,至多支領六個月。
2.申請截止日:114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4點30分前
3.申請方式:請與中心承辦人聯繫089-517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