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13學年度第1學期學程生繳交學程資格審核資料公告
一、依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淘汰要點第二點:「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於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其師資生之資格:
(一)連續兩學期所有修習課程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六十分。
(二)連續兩學期德育操行成績未達八十分。
(三)連續兩學期教學實習課程成績未達六十分。
(四)連續兩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十八小時。
(五)每學期(含暑期)未修習至少一門課,且未申請師資生資格保留者。
二、本校教育學程班師資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主動交送113-1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報告書紙本與電子檔,由師培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審核。本學期教育服務時數執行時程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三、繳交期限:113年9月9日(一)~113年9月20日(五)下午17:00止。
四、繳交地點:鏡心書院B棟1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五、服務心得電子檔請寄至 icpnttu@gmail.com
※ 注意重要!每學期(含暑期)至少一門課,無法修課者,請事先填妥『表件一:師資生資格保留表』提出申請。
教育服務學習心得表格下載--https://dpa.nttu.edu.tw/p/404-1018-25478.php?Lang=zh-tw
※本學期如數不足者,請同學先告知中心承辦人員,並於下學期補足未完成之時數。但這學期還是要繳交已經執行的服務學習心得喔!上學期時數已不足者,這學期一定要完成不然會被淘汰喔!
如有何疑問,請洽師培中心下列承辦人員
小教學程吳佳芸助理089-517439〈校內分機1411〉
特教、幼教學程高嘉妤助理 089-517482〈校內分機1412〉
中等師資類科-原住民族語文專長 陳楚芸助理 089-518018(分機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