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13級應屆畢業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領取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
- 領證對象:教育學系、體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原專班及師培中心-小教學程班、特教學程班、幼教學程班、中等學程班及學士後專班,112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師資生。
- 領證方式,請自行擇一方式
- 親領:大五教育實習學生可於返校研習或座談時至師資培育中心領取。
- 郵寄:請另附回郵信封並貼足51元以上郵資(預估郵件重量約50g~100g,如保護套膜或紙板有重量請自行秤重並增加郵資),建議放置A4大小的輕型硬紙板以避免郵差對折修畢證書,回郵地址請填寫正確以免遭退件而影響領證時間。
- 領證名單詳如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中心各師資類科承辦人員詢問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吳佳芸助理 089-517439 (校內分機1411)
- 特殊教育、幼兒園師資類科及幼教、特教次專長領證流程- 高嘉妤助理 089-517482(校內分機1412)
- 學士後專班、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及民族次專長領證流程- 陳楚芸助理 089-518018(校內分機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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