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任教年資抵免教育實習 作業流程 及申請書
階段 |
學期狀態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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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通過資格考試 |
須通過資格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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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偏鄉代理教師年資累計 |
偏鄉聘任開始 |
每年7/29放榜後起,29日前代理年資不得計算。 (若重大事件宣布延後,則以教育部公告為主) |
第三階段 |
第三學期(上) |
服務學校 學期末 |
向本校師培中心實習輔導組,提出任教年資抵免教育實習申請【教學演示】。 |
第四階段 |
第四學期(下) |
服務學校 學期末 |
本校召開教育實習委員會,由委員聘任一位歷年大五實習指導教師前往代理學校觀看【教學演示】。 |
第五階段 |
第四學期(下) |
服務學校 學期末 |
經演示完畢後,由實習輔導組開立成績及格證明。 |
第六階段 |
第四學期(下) |
服務學校 學期末 |
召開教育實習委員會,函送臺師大教師證核發小組進行申請,送件後日期依照審查作業28天工作天(不包含六日)。 |
注意申請資格:
1.通過資格考試後七年內得以偏遠地區之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
2.且經教學演示評定成績及格。其餘均依照以上表格階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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