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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113年教師證註記「次專長」開始申請啦!!

            國立臺東大學教師證書註記「次專長」說明事項

一、申請日期及注意事項說明

1.本校校內提送申請截止時間為:

(1)具教師證者為每年3/31、6/30及9/30前

(2)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對象: 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1/31

2.申請流程與作業時間說明

身份一、具教師證者

各階段

內容

備註

(1)學分認定階段

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認定

ㄧ週

(2)申請文件準備階段

視申請人準備之時間需求

(3)製作本校「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成績證明」階段

收件日起五個工作日製作證明書;證明書需提經本校教育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與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後始得發給

教育實習委員會定於截止日後兩週內召開,請申請人衡酌送件申請時間。

(4)教育部審核階段

教育部收件後,審核、製證及核發

約2個月內

身份二、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

(對象: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

各階段

內容

備註

(0)申請首張教師證

依教師證申請作業流程時間

約2個月內

(1)學分認定階段

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認定

ㄧ週

(2)申請文件準備階段

視申請人準備之時間需求

(3)製作本校「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成績證明」階段

收件日起五個工作日製作證明書;證明書需提經本校教育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與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後始得發給

教育實習委員會定於2月中召開。

(4)教育部審核階段

教育部收件後,審核、製證及核發

約2個月內

註1:教師證註記審查、申請、製證及核發依上表概要說明,期間如有需報考教師甄試者,請自行審酌時間,本

     中心無法要求教育部依個案優先辦理。

註2:證書審查流程嚴謹,「非隨到隨審隨辦」,自送件至核發約需3個月以上時間,爰請及早準備,本中心恕

     不接受急件申請。

二、繳交資料

身份一、具教師證者

身份二、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

(對象: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

申請截止時間:

3/31、6/30及9/30前

申請截止時間:

1/31

1.教師證書正本

2.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登記申請表

3.歷年成績單(請先洽教務處申請)1份及次專長俢畢證明影本

4.切結書

5.B4(364 mm × 257 mm)大小回郵信封(貼妥51元郵票)及放入A4大小保護用L夾1個

6.教師證申請表(背面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需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ukcg5RVcjcK5Cbw6

7.次專長專門課程申請表

1.同教師證申請資料:可參閱每年最新公告另需填寫google表單(目前尚未開放)

2.註記次專長/專長專門課成修習申請表

3歷年成績單(請先洽教務處申請)1份及次專長俢畢證明影本

4.切結書

5.B4(364 mm × 257 mm)大小回郵信封(貼妥51元郵票)及放入A4大小保護用L夾1個

註: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適用師資類科

次專長註記

適用師資類科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註記次專長身心障礙組(國小階段)-重度與多重支持需求專長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註記次專長身心障礙組(國小階段)-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次專長

幼兒園師資類科

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如有相關疑問可電洽:(1)分機1401 邱先生(詢問教師證註記申請資料)

                    (2)分機1412 高小姐(詢問次專長學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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