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13年教師證註記「次專長」開始申請啦!!
國立臺東大學教師證書註記「次專長」說明事項
一、申請日期及注意事項說明
1.本校校內提送申請截止時間為:
(1)具教師證者為每年3/31、6/30及9/30前。
(2)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對象: 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限1/31前
2.申請流程與作業時間說明
身份一、具教師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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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段 |
內容 |
備註 |
(1)學分認定階段 |
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認定 |
ㄧ週 |
(2)申請文件準備階段 |
視申請人準備之時間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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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製作本校「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成績證明」階段 |
收件日起五個工作日製作證明書;證明書需提經本校教育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與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後始得發給 |
教育實習委員會定於截止日後兩週內召開,請申請人衡酌送件申請時間。 |
(4)教育部審核階段 |
教育部收件後,審核、製證及核發 |
約2個月內 |
身份二、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 (對象: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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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段 |
內容 |
備註 |
(0)申請首張教師證 |
依教師證申請作業流程時間 |
約2個月內 |
(1)學分認定階段 |
專門課程科目學分認定 |
ㄧ週 |
(2)申請文件準備階段 |
視申請人準備之時間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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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製作本校「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成績證明」階段 |
收件日起五個工作日製作證明書;證明書需提經本校教育實習委員會審議通過、與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後始得發給 |
教育實習委員會定於2月中召開。 |
(4)教育部審核階段 |
教育部收件後,審核、製證及核發 |
約2個月內 |
註1:教師證註記審查、申請、製證及核發依上表概要說明,期間如有需報考教師甄試者,請自行審酌時間,本
中心無法要求教育部依個案優先辦理。
註2:證書審查流程嚴謹,「非隨到隨審隨辦」,自送件至核發約需3個月以上時間,爰請及早準備,本中心恕
不接受急件申請。
二、繳交資料
身份一、具教師證者 |
身份二、具師資生資格待核發教師證者 (對象:幼教系111年以後入學者及特教系110年以後入學者) |
申請截止時間: 3/31、6/30及9/30前 |
申請截止時間: 限1/31前 |
1.教師證書正本 2.註記次專長專門課程登記申請表 3.歷年成績單(請先洽教務處申請)1份及次專長俢畢證明影本 4.切結書 5.B4(364 mm × 257 mm)大小回郵信封(貼妥51元郵票)及放入A4大小保護用L夾1個 6.教師證申請表(背面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需填寫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Cukcg5RVcjcK5Cbw6 7.次專長專門課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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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教師證申請資料:可參閱每年最新公告另需填寫google表單(目前尚未開放) 2.註記次專長/專長專門課成修習申請表 3歷年成績單(請先洽教務處申請)1份及次專長俢畢證明影本 4.切結書 5.B4(364 mm × 257 mm)大小回郵信封(貼妥51元郵票)及放入A4大小保護用L夾1個 |
註: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三、適用師資類科
次專長註記 |
適用師資類科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註記次專長身心障礙組(國小階段)-重度與多重支持需求專長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註記次專長身心障礙組(國小階段)-情緒與行為需求專長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 |
幼兒園師資類科特殊教育次專長 |
幼兒園師資類科 |
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
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學校師資類科 |
如有相關疑問可電洽:(1)分機1401 邱先生(詢問教師證註記申請資料)
(2)分機1412 高小姐(詢問次專長學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