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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108學年教師甄試簡章】108.07.26

新竹縣私立康乃薾雙語中小學
108 學年度教師甄選簡章
甄選正式教職人員科別及缺額: 
 
小部 缺額    一般教師   普通科 1   體育專長 1
一、 具中小學教師資格者(含108 年月8 月前,可取得教師證)。
二、 國內外大學以上之相關科系並修畢教育學程者。
三、 年齡在65 歲以下(民國43 年8 月1 日以後出生),具中華民國國籍無不良紀錄者,且
     無違反「教師法」第14 條第1 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 條、第33 條規定
     情事者,並同時具備「基本條件」及「專長條件」者,始得報名參加。
四、 學歷證件如係國外學歷者,國外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未來薪資核定時
     須有教育部或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公文或有關證明文件。
五、 為兼顧應屆實習教師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各校教師甄選之需要,應檢附教育實
     習成績證明暨當年度8 月底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證明以報名參加教師甄選。
六、 為兼顧當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應試者於申辦教師證書期間,報名參加教師甄選之需
     要,應檢附檢定考試及格成績通知單暨當年度8 月底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證明以報
名參加教師甄選。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以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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