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程生繳交學程資格審核資料公告
一、依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淘汰要點第二點:「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於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其師資生之資格,本校不再辦理名額遞補:
(一)連續二學期修習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60分。
(二)德育操行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80分。
(三)教學實習課程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60分。
(四)每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18小時。
(五)每學期(含暑期)未修習至少一門課,且未申請師資生資格保留者。
二、本校學程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主動交送106-2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報告書紙本與電子檔,由師培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審核。
三、繳交期限:108年2月18日(一)~108年3月1日(五)下午17:30止。
四、繳交地點:鏡心書院B棟1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五、服務心得電子檔請寄至Laney@nttu.edu.tw。
※ 注意重要!每學期(含暑期)未修習至少一門課,且未申請師資生資格保留者。
教育服務學習心得表格下載--https://dpa.nttu.edu.tw/p/404-1018-25478.php?Lang=zh-tw
無法修課者,請事先填妥『表件一:師資生資格保留表』提出申請
如有何疑問,請洽師培中心
學程組 吳佳芸助理089-517439〈校內分機1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