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 】106學年度下學期學程生繳交學程資格審核資料公告
一、依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淘汰要點第二點:「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於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其師資生之資格,本校不再辦理名額遞補:
(一)連續二學期修習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60分。
(二)德育操行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80分。
(三)教學實習課程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60分。
(四)每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18小時。
(五)每學期(含暑期)未修習至少一門課,且未申請師資生資格保留者。
二、本校學程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主動交送教育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報告書紙本與電子檔,由師培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審核。
三、繳交期限:107年9月10日(一)~107年9月21日(五)17:30截止。
四、繳交地點:鏡心書院B棟1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五、服務心得電子檔請寄至Laney@nttu.edu.tw。
※ 注意重要!每學期(含暑期)未修習至少一門課,且未申請師資生資格保留者。
無法修課者,請事先填妥『表件一:師資生資格保留表』提出申請
如有何疑問,請洽師培中心
學程組 吳佳芸助理 089-517439〈校內分機1411〉
E-Mail:Laney@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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