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中心】106年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申請自即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
106年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申請自即日起至106年4月10日止。
敬請協助推荐人選參與,相關申請資訊及條件如下:
- 獎勵對象及參賽資格
• 教育實習學生:完成教育實習課程
(105年2月~7月或105年8月~106年1月)
• 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具有教育實習指導至少3年經驗,並曾指導符合第一項資格之教育實習學生。
• 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具有教育實習輔導至少3年經驗,並曾輔導符合第一項資格之教育實習學生。
• 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具有指導關係之前述三項各一成員共同組成的合作團體。
- 錄取名額與獎勵方式

- 被推薦人參賽資料規格
- 被推薦人資料1式5份,內容以60頁為上限,並應編列頁碼,以A4尺寸膠裝成冊。總頁數超過60頁者,每增1頁扣總分1分(含隔頁紙)。
- 送件資料表件規格不符及錯漏字,依實際情形酌予扣分。
- 教育實習學生以提供10分鐘以內之教學過程光碟影片1式5份尤佳。
- 資料內容如有共同創作,應註明貢獻度,並取得其他共同作者之切結同意書。
- 被推薦人只得由1所師資培育之大學推薦,違反者,以資格不符論。
相關申請格式如附件,若有申請上的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師資培育中心 實習輔導組 吳佳芸助理
連絡電話:089-517484
電子信箱:Laney@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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