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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培中心】103學年度教育學程抵免作業時程公告

103學年度教育學程抵免作業時程公告
 

  • 受理時間:103.09.22()103.09.30()

 

  • 具備以下資格者,得辦理學分抵免。

1. 曾於他校或本校修習師資培育課程之學分,且具備原校師資培育身份資格者,於通過甄試並取得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後,得辦理學分抵免,但最多不得超過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修教育專業科目學分總數二分之一。

2.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者,修習另一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得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學分抵免至多不得超過另一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之二分之一上限,且每一門抵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70分。

3. 本校師資培育學系學生,可用於在校期間所修習性質相同之科目同時認列其另一類科修習之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學分,其於通過甄試後同時認列學分數以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四分之一為上限。

 

  • 申請流程

()申請至新版校務系統→在右方樹狀結構選擇教務系統->各項申請->課程抵免申請->身分別選擇”其他”->填寫原就讀學校已修科目(學分/時數)本校申請抵免科目的科目代碼(科目代碼請查詢教務處網頁->課程綱要)->送出。

()列印

教務系統->各項申請->課程抵免申請清單->列印出申請單。

()申請單送件流程

開課單位核章->系所核章師培中心核章->教務處註冊組(教務處會將所有抵免結果公告並送系所存查)

 

  • 需繳交文件

()填妥的申請表單(檢查是否有開課單位及學系核章)

()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正本(影本及單學期成績單皆無效)

()教學大綱(本校師培學系學生申請抵認校內開課教育專業課程者免附)。

 

  • 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分機1411(專線089-517439),洽詢師資培育中心吳佳芸小姐

 

小叮嚀:為節省辦理時間,請同學們先行填好欲抵免課程名稱,備妥歷年成績表及教學大綱,一次完成辦理作業!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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