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中心】103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甄選及獎勵,歡迎教育實習學生、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及教育實習輔導教師踴躍參賽!
教育部辦理103年度教育實習績優獎甄選及獎勵實施計畫,歡迎實習指導教師、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學生(教師)踴躍或組成團體參與教育實習績優獎甄選。
*獎勵對象及參賽資格:
(一)教育實習學生(教師):
完成半年制教育實習(102年2月至7月或102年8月至103年1月) 或參與一年制教育實習(102年7月至103年6月),並於教育實習期間表現卓越者。
(二)教育實習指導教師:
具有教育實習指導至少3年經驗(3年經驗不一定要連貫,累積即可),並曾於102年度擔任教育實習指導教師。
(三)教育實習輔導教師:
具有教育實習指導至少3 年經驗(3年經驗不一定要連貫,累積即可),並曾於102年度擔任教育實習輔導教師。
(四)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由前述三項各一成員共同組成的合作團體。
*參賽方式由各師資培育大學遴選推薦。
*本校可推薦參賽名額:(依據教育部辦理103年度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獎勵計畫)
(一)教育實習學生(教師)楷模獎:
國小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特殊教育學校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幼兒園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
(二)教育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
國小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特殊教育學校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幼兒園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
(三)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
國小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特殊教育學校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幼兒園教育階段可推薦2人。
(四)教育實習合作團體獎:
國小教育階段可推薦2組;特殊教育學校教育階段可推薦2組;幼兒園教育階段可推薦2組。
請注意:應擇一獎項參選,不得重複。
*參賽資料規格:
(一)資料作品各一式5份,請寄送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實習輔導組(95092 臺東市西康路二段369號)逾時、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資料作品內容及規格:
1.送件資料作品(包括目錄),應以A4尺寸膠裝成冊,內容資料以60頁為限(包括佐證資料,不包括基本條件資料),並請分別編列頁碼,如有其他相關資料,應請一併註明,頁數超過60頁者,每增1頁扣總分1分。
2.提供10分鐘以內之教學過程光碟影片一式5份尤佳。
3.資料規格依教育部公告格式為主(http://eii.ncue.edu.tw/practice/Apps/Sys/MasterIndex.aspx?flag=DownLoad)
各獎項推薦名額,本校得擇優錄取。
*本校甄選流程:
(一)本校依規定籌組「教育實習績優評選小組」,於期限內召集審查會議。
(二)本組受理報名截止日期為:103年5月2日(星期五)止。
(三)相關評選及獎勵方式請詳閱計畫網站 http://eii.ncue.edu.tw/prac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