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培中心】有關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17條規定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助學金,免納所得稅
依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17條規定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助學金」,其學生領取該項助學金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教育公文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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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17條規定補助私立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培育助學金」,其學生領取該項助學金可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教育公文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