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02-1教育學程抵免作業時程公告
一、受理時間:102.09.16(一)至102.09.27(五)下午17:30分止
二、收件地點: 知本校區師範學院B棟2樓師培中心辦公室
三、具備以下資格者,得辦理學分抵免。
1. 曾於他校或本校修習師資培育課程之學分,且具備原校師資培育身份資格者,於通過甄試並取得本校教育學程修習資格後,得辦理學分抵免,但最多不得超過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修教育專業科目學分總數二分之一。
2. 已持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證書者,修習另一類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得辦理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學分抵免至多不得超過另一類科教育專業課程應修學分數之二分之一上限,且每一門抵免學分之成績不得低於70分。
3. 本校師資培育學系學生,可用於在校期間所修習性質相同之科目同時認列其另一類科修習之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學分,其於通過甄試後同時認列學分數以各類科教育學程應修學分數四分之一為上限。
四、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分機1411(專線089-517439),洽詢師資培育中心陳逸鎔小姐。
※小叮嚀:為節省辦理時間,請同學們先行填好欲抵免課程名稱,備妥歷年成績表及教學大綱,一次完成辦理作業!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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