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生繳交學程資格審核資料公告
一、依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淘汰要點第二點:「本校教育學程學生於肄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其師資生之資格,本校不再辦理名額遞補:
(一) 連續二學期修習科目有三分之一以上未達60分。
(二) 德育操行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80分。
(三) 教學實習課程成績,連續二學期未達60分。
(四) 每學期教育服務學習時數未達18小時。」
一、本校學程生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二週內主動交送教育服務學習時數證明報告書紙本與電子檔及歷年成績單(或101學年上下學期成績單),由師培中心學程組彙整,提交本中心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課程委員審核。
二、繳交期限:102年9月16日(一)~102年9月27日17:30截止。
三、繳交地點:知本校區師範學院B棟2樓師資培育中心辦公室
三、相關問題歡迎撥打分機1411(專線089-517439),洽詢師資培育中心學程組陳逸鎔行政助理。
四、服務心得電子檔請寄至 rong18@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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