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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兼任教師徵才公告-國民小學資訊教育教材教法(收件至114.12.16截止)

國立臺東大學兼任教師徵才公告

 

聘用單位

師資培育中心

聘任職稱

兼任教師

名額

1

聘任期間

自 115 年 2 月 1 日起

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止

收件截止日

 114年 12 月 16 日

(以郵戳為憑)

※公告期間至少三天

資格條件

1.  相關領域之碩士(含以上),或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

2. 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至18條資格或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4至7條所訂資格之一。

開授課程

國民小學資訊教育教材教法

應徵資料

(請按順序排列並以長尾夾或活頁夾固定,勿裝訂)

1.本校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如公告附件,列印後請親筆簽名)

2.大學以上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境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經行政院在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香港或澳門專科以上學校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

(3)教育部核發之大陸地區學歷採認函。

(4)國外、香港、澳門修業情形一覽表。(如公告附件表格)

(5)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個人出入境紀錄或香港或澳門主管機關核發之出入境紀錄證明(請向內政部移民署各地辦事處或香港或澳門主管機關申請)。

3.大學以上學歷之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

5.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著作目錄(無者免)。

7.教學大綱(如公告附件)。

8.與應徵職務性質相近之工作經歷證明及專長證照影本。

9.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查閱同意書。(需親筆簽名)

10.碩(博)士論文(無則免附)。

11.薪資帳戶封面影本。

※以上資料係必備基本資料,請勿刪除。

12.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聘用單位

聯絡人連絡

姓名:高嘉妤小姐

電話:089-517482

電子信箱:kaocy@nttu.edu.tw

備註

一、應徵資料請郵寄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師資培育中心高嘉妤小姐,並請將「徵聘兼任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doc檔)e-mail至kaocy@nttu.edu.tw信箱,並於電子郵件主旨填註「○○○應徵兼任教師」。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經聘用單位初審符合資格者,由聘用單位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將通知面試人員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參加面試未獲錄取人員,另以email或書面通知徵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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