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12級應屆畢業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領取注意事項
- 領證對象:教育學系、體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原專班及師培中心-小教學程班、特教學程班、幼教學程班、中等學程班及學士後專班,111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師資生。
- 領證方式,請自行擇一方式
- 大五教育實習學生可於返校研習或座談時親領。
- 郵寄:請另附回郵信封並貼足51元以上郵資(預估郵件重量約50g~100g),建議放置A4大小的輕型硬紙板以避免郵差對折修畢證書,回郵地址請填寫正確以免遭退件而影響領證時間。
- 領證名單詳如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中心詢問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吳佳芸助理 089-517439
特殊教育、幼兒園師資類科 高嘉妤助理 089-517482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學士後專班 陳楚芸助理 089-518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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