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師資培育中心】111級應屆畢業生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領取注意事項

 

  • 領證對象:教育學系、體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幼兒教育學系及師培中心-小教學程班、特教學程班、幼教學程班,110學年度第2學期畢業之師資生

  • 領證方式,請自行擇一方式
  1. 大五教育實習學生可於第一次返校座談時親領
  2. 郵寄:請另附回郵信封並貼足51元以上郵資(預估郵件重量約50g~100g)建議放置A4大小的輕型硬紙板以避免郵差對折修畢證書,回郵地址請填寫正確以免遭退件而影響領證時間

  • 領證名單詳如附件。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中心詢問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 吳佳芸助理  089-517439 

特殊教育、幼兒園師資類科 高嘉妤助理 089-51748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