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東華大學外語領域中心辦理2021年「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說明及實施辦法」,歡迎各位教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目的:為提昇我國中等教育外語領域師資之培育課程,及推動夥伴學校協作機制等事項,落實精進師資素質及特色發展計畫,期以創新構想促進教學場域理論與實務之革新驗證,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計畫可由中等以上學校教師邀請師培教授,進入夥伴學校進行UbD教學實踐,亦可由師培教授邀請夥伴學校提供UbD教學實踐場域,但計畫申請人,必須為師培教授並處理計畫核銷相關業務。
三、本辦法所稱的相關名詞定義如下:
(一)「UbD教學實踐」:旨在提供大學師資培育教授UbD教學理論,並進入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現場,進行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實地教學,以促進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實務經驗,深入瞭解國內外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現況;並輔導中等教師及師資生增強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材教法,建立國立東華大學與中等或小中銜接教學之師資培育夥伴關係。
(二)「授課教授」:即申請人,並為師資培育大學教授或專家學者,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擔任中等學校或小中銜接教學現場,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學授課者。
(三)「協同教師」: 於本UbD教學實踐計畫中,協助授課教授協同課程規劃及教學,以兼顧理論與實務提升效果,協同教師可不必於授課教授至教學現場進行教學。
(四)「夥伴學校」:本UbD教學實踐計畫,授課及協同教授之實際授課場域(中等)。
(五)「課程實踐教授團隊」: 由以上(二)、(三)及(四)組成,進行任務(一)而稱之。
四、申請人資格:大學師資培育課程之跨領域雙語或英語文讀寫教授,或專家學者。
五、實施程序:
(一)由具申請資格之大學師資培育課程教授,或專家學者,請於110年4月6日(星期二)前,依國立東華大學外語領域中心規定檢附資料提出申請,徵件事宜依國立東華大學外語領域中心最新公告為準,請至國立東華大學外語領域中心網頁https://reurl.cc/pm3O9e查詢。
(二)申請人請於提出申請時,須依教學現狀自覓夥伴學校,組成課程實踐教授團隊,並填寫國立東華大學師資培育之大學外語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中等組)【附件一:UbD教學實踐計畫實施補助申請表】、【附件二: UbD教學實踐計畫教學計畫表】及【附件三:UbD教學實踐計畫授權書】
六、「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詳細文件,請見附件「2021UbD教學實踐計畫徵件說明及實施辦法」及「2021UbD教學實踐計畫實施補助申請表及計劃書格式附件一至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