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中心】110學年度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師資生甄選簡章(報名時間延長至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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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類別及名額
- 幼兒園師資類科教育學程:25名。
- 特殊教育學校(班)師資類科教育學程:28名。
- 國民小學師資類科教育學程:41名。
- 中等學校師資類科-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專長教育學程:30名 (新增)
報名時間
(一)網路報名時間:110年3月15日至110年3月31日下午16時止。
(二)親送報名資料時間:110年3月15日至110年3月31日上午9~12時、下午14~17時(中午休息時間不受理收件)。
※ 延長報名日期至3/31。
適用對象
具本校正式學籍之在學學生,參加甄選學生當年度至多報名兩類師資類科,錄取後僅能擇一師資類科修習。
申請條件
- 申請資格:本校在學學生符合下列資格者,並繳交報名費後,方可申請參加甄選:
1.大學部二年級(含)以上在校生(含進修學制學位班學生):大學部學生甄選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學生每學期應無記過以上之處分及其他違法情事,且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序為其所屬班級之前百分之六十或學業成績總平均達七十五分以上。
2.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含進修學制學位班學生):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甄選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學生每學期應無記過以上之處分及其他違法情事,且學業成績總平均須達八十分以上。
※若為提早入學碩士班、博士班具在學學籍學生,大學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含)以上,且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序為其所屬班級之前百分之六十或學業成績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
大學部一年級學生得參加甄選,如於一年級下學期通過教育學程甄選,而未能於當年度具備大學二年級之在校生身分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其缺額於甄選當年度
※獎懲紀錄下載:校務系統 -> 學務系統 -> 學生出缺勤獎懲 -> 查詢
即可列印,請同學選取所有在學期間,分別列印出每學年(或學期)暑期不需要
詳細報名資訊請參見簡章及附件說明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師資培育中心 吳佳芸助理
校內分機1411
專線 089-517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