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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109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教育學程課程教學申請表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東大學補助教學要點」辦理,審查結果須送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審議。
二、    各項經費敬請教師填表前詳閱以下附件,並檢附教學大綱,爰請各位教師踴躍申請。
(一)    「國立臺東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補助教學作業原則」(如附件一)
(二)    「國立臺東大學補助教學要點」(如附件二)
(三)    「國立臺東大學教學助理制度實施要點」(如附件三)
三、    各項補助教學申請表電子檔,亦可至師資培育中心網頁下載。
四、    109-2學期獲交通費、教學材料費補助課程之教師,應於期末考結束後一週內(110年07月02日前),將交通費、教學材料費「執行成果報告書」電子檔上傳至網路學園,以做為後續補助審查之參考,未繳交成果報告書者,110-1學期若獲補助,則取消補助資格。

◎申請須知:
一、申請通過與否將依實際經費額度調整。
二、請於110年01月06日(三)中午12:00前填具此申請表並檢附教學大綱,紙本經師培中心主管核章後,紙本送師培中心 高嘉妤 彙整,電子檔請傳送kaocy@nttu.edu.tw。
三、如於申請經費有疑問,請電洽 師培中心 高嘉妤(分機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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